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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(最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)

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经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,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,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发布。该《办法》分总则、调查和认定、处置和利用、预防和监管、法律责任、附则6章32条,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。那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呢?

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

1、延长开发动工的期限;

2、调整土地的用途和规划;

3、政府安排临时使用;

4、有偿回收;

5、进行土地置换;

6、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。未开发动工的,按以下方式处理:未开发动工满一年的,经批准后按照土地的出让价的20%征收土地闲置费;未开发动工满一年的,经批准后无偿收回提地使用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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